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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篇 马蹄

本篇表现了庄子反对束缚和羁绊,提倡一切返归自然的政治主张。

全文可分成三个部分。第一部分至“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”,以“伯乐善治马”和“陶、匠善治埴、木”为例,寄喻一切从政者治理天下的规矩和办法,都直接残害了事物的自然和本性。第二部分至“圣人之过也”,对比上古时代一切都具有共同的本性,一切都生成于自然,谴责后代推行所谓仁、义、礼、乐,摧残了人的本性和事物的真情,并直接指出这就是“圣人之过”。余下为第三部分,继续以马为喻,进一步说明一切羁绊都是对自然本性的摧残,圣人推行的所谓仁义,只能是鼓励人们“争归于利”。

在庄子的眼里,当世社会的纷争动乱都源于所谓圣人的“治”,因而他主张摒弃仁义和礼乐,取消一切束缚和羁绊,让社会和事物都回到它的自然和本性上去。文章对于仁义、礼乐的虚伪性、蒙蔽性揭露是深刻的,但追慕上古社会的原始状态则极不可取,“无为自化”的政治主张也是消极的,回避现实的。

马,蹄可以践霜雪,毛可以御风寒,龁草饮水,翘足而陆,此马之真性也。虽有義台路寝,无所用之。及至伯乐,曰:“我善治马。”烧之,剔之,刻之,雒之,连之以羁~N,编之以皁栈,马之死者十二三矣。饥之,渴之,驰之,骤之,整之,齐之,前有橛饰之患,而后有鞭é之威,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。陶者曰:“我善治埴,圆者中规,方者中矩。”匠人曰:“我善治木,曲者中鉤,直者应绳。”夫埴木之性,岂欲中规矩鉤绳哉?然且世世称之曰“伯乐善治马”而“陶、匠善治埴、木”,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。

【译文】

马,蹄可以用来践踏霜雪,毛可以用来抵御风寒,饿了吃草,渴了喝水,性起时扬起蹄脚奋力跳跃,这就是马的天性。即使有高台正殿,对马来说没有什么用处。等到世上出了伯乐,说:“我善于管理马。”于是用烧红的铁器灼炙马毛,用剪刀修剔马鬃,凿削马蹄甲,烙制马印记,用络头和绊绳来拴连它们,用马槽和马床来编排它们,这样一来马便死掉十分之二三了。饿了不给吃,渴了不给喝,让它们快速驱驰,让它们急骤奔跑,让它们步伐整齐,让它们行动划一,前有马口横木和马络装饰的限制,后有皮鞭和竹条的威逼,这样一来马就死过半数了。制陶工匠说:“我最善于整治粘土,我用粘土制成的器皿,圆的合乎圆规,方的应于角尺。”木匠说:“我最善于整治木材,我用木材制成的器皿,能使弯曲的合于钩弧的要求,笔直的跟墨线吻合。”粘土和木材的本性难道就是希望去迎合圆规、角尺、钩弧、墨线吗?然而还世世代代地称赞他们说,“伯乐善于管理马”而“陶匠、木匠善于整治粘土和木材”,这也就是治理天下的人的过错啊!

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。彼民有常性,织而衣,耕而食,是谓同德;一而不党,命曰天放,故至德之世,其行填填,其视颠颠。当是时也,山无蹊隧,泽无舟梁,万物群生,连属其乡,禽兽成群,草木遂长。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,鸟鹊之巢可攀援而'Y。夫至德之世,同与禽兽居,族与万物并,恶乎知君子小人哉,同乎无知,其德不离;同乎无欲,是谓素朴。素朴而民性得矣。

及至圣人,蹩躠为仁,踶跂为义,而天下始疑矣,澶漫为乐,摘僻为礼,而天下始分矣。故纯朴不残,孰为牺尊!白玉不毁,孰为珪璋!道德不废,安取仁义!性情不离,安用礼乐!五色不乱,孰为文采!五声不乱,孰应六律!夫残朴以为器,工匠之罪也;毁道德以为仁义,圣人之过也!

【译文】

我认为善于治理天下的人就不是这样。黎民百姓有他们固有不变的本能和天性,织布而后穿衣,耕种而后吃饭,这就是人类共有的德行和本能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浑然一体没有一点儿偏私,这就叫做任其自然。所以上古人类天性保留最完善的时代,人们的行动总是那么持重自然,人们的目光又是那么专一而无所顾盼。正是在这个年代里,山野里没有路径和隧道,水面上没有船只和桥梁,各种物类共同生活,人类的居所相通相连而没有什么乡、县差别,禽兽成群结队,草木遂心地生长。因此禽兽可以用绳子牵引着游玩,鸟鹊的巢窠可以攀登上去探望。在那人类天性保留最完善的年代,人类跟禽兽同样居住,跟各种物类相互聚合并存,哪里知道什么君子、小人呢!人人都蠢笨而无智慧,人类的本能和天性也就不会丧失;人人都愚昧而无私欲,这就叫做“素”和“朴”。能够像生绢和原木那样保持其自然的本色,人类的本能和天性就会完整地留传下来。

等到世上出了圣人,勉为其难地去倡导所谓仁,竭心尽力地去追求所谓义,于是天下开始出现迷惑与猜疑。放纵无度地追求逸乐的曲章,繁杂琐碎地制定礼仪和法度,于是天下开始分离了。所以说,原本没被分割,谁还能用它雕刻为酒器!一块白玉没被破裂,谁还能用它雕刻出玉器!人类原始的自然本性不被废弃,哪里用得着仁义!人类固有的天性和真情不被背离,哪里用得着礼乐!五色不被错乱,谁能够调出文彩!五声不被搭配,谁能够应和六律!分解原木做成各种器皿,这是木工的罪过,毁弃人的自然本性以推行所谓仁义,这就是圣人的罪过!

夫马,陆居则食草饮水,喜则交颈相靡,怒则分背相踶。马知已此矣。夫加之以衡扼,齐之以月题,而马知介倪、'扼、鸷曼、诡衔、窃辔。故马之知而态至盗者,伯乐之罪也。夫赫胥氏之时,民居不知所为,行不知所之,含哺而熙,鼓腹而游,民能以此矣。及至圣人,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,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,而民乃始踶跂好知,争归于利,不可止也。此亦圣人之过也。

【译文】

再说马,生活在陆地上,吃草饮水,高兴时颈交颈相互摩擦,生气时背对背相互踢撞,马的智巧就只是这样了。等到后来把车衡和颈轭加在它身上,把配着月牙形佩饰的辔头戴在它头上,那么马就会侧目怒视,僵着脖子抗拒轭木,暴戾不驯,或诡谲地吐出嘴里的勒口,或偷偷地脱掉头上的马辔。所以,马的智巧竟能做出与人对抗的态度,这完全是伯乐的罪过。上古赫胥氏的时代,黎民百姓居处不知道做些什么,走动也知道去哪里,口里含着食物嬉戏,鼓着吃饱的肚子游玩,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是这样了。等到圣人出现,矫造礼乐来匡正天下百姓的形象,标榜不可企及的仁义来慰藉天下百姓的心,于是人们便开始千方百计地去寻求智巧,争先恐后地去竞逐私利,而不能终止。这也是圣人的罪过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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