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气质、言格律(此三字原稿删去)、言神韵,不如言境界。有境界,本也。气质、格律、神韵,末也。有境界而三者随之矣。
“气质”、“格调”、“神韵”都是古人所倡的诗词创作主张。
所谓气质,是一种注重诗文精神的提法。关于“气”的提法,久已有之。曹丕提出“文以气为主”,成为建安风骨的标志性特征。清黄叔琳在《文心雕龙》批语说:“气是风骨之本。”《隋书》中说北朝文学“词义贞刚,重乎气质”。清健有力的诗文是气质说所提倡的。事实上,气质是指精神上的一种美态。联系到上文对“境界”的解释,气质比较接近于“境界”的“界”,类于一种精神的追求。同时也不难看出精神达到了一定高度的“境界”,也会具有气质之美。
“格调”之论始于于明代七子提倡的“格调高古”,要求发乎情性,意境浑成,声调宛亮,气势雄浑。清代沈德潜提出“格调说”,但他的学说提倡以唐“格调”为尊,兼以“温柔敦厚”的诗风,其实已经有别于明七子之说。有境界之作,意蕴流动,变化自如。雄浑之作如朔北悲风,自有铿锵之响;深婉之作如山间清泉,自有幽咽之声。此是格调当随境界高下而出之由。
“神韵”之说由来已久,最早是对于画的评论,南朝齐代谢赫《古画品录》中有“神韵气力”的说法。宋代严羽说:“诗之极致有一,曰入神。”而后明代胡应麟、王夫之等人诗评中多引用“神韵”的概念。至清代王士祯提出“神韵说”作为写诗的标杆。其实王士祯的“神韵说”有失偏颇,他以“无香火气”为标准来评判有无神韵。在唐诗中他排斥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,而推崇山水田园派诗人。唐代三位最富有才华和影响力的诗人都被他排斥,可见其偏。“神韵”说并非不可取,而是王士祯的评诗标准不可取。其实任何诗词都有“神韵”,而并非那些冲淡超逸的诗作才有。“神韵”意思近于“意境”中那种独特的神髓和韵致。意境优美之作,宛如有悠远之致的国画,“神韵”俱在其内。
“境界”是一个可以于诗词中具体感知具体分析的概念,而“气质”、“格调”、“神韵”都是附于诗词的描述性概念,因而有内质和外表的区别。正如前文所说,“意境”可以说触到了古典诗词之美最深刻的部分,这应当就是老王说“气质”等三者随境界而出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