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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卷 火战

凡战,若敌人居近草莽,营舍茅竹,积刍聚粮,天时燥旱,因风纵火以焚之,选精兵以击之,其军可破。法曰:“行火必有因。”①

汉灵帝②中平元年,皇甫嵩③讨黄巾④,汉将朱儁⑤与贼波才⑥战,败,贼遂围嵩于长社⑦。贼依草结营,会大风。嵩敕军束苣⑧乘城,使锐卒间出围外,纵火大呼,城上举燎应之,嵩因鼓而奔其阵,贼惊乱奔走。会帝遣曹操将兵适至,合战大破之,斩首数万级。⑨

①行火必有因:语出《孙子兵法·火攻篇》。

②汉灵帝:即东汉皇帝刘宏。公元168-189年在位。

③皇甫嵩:东汉安定朝那(今甘肃平凉西北)人,字义真。灵帝时为北地太守。黄巾起义爆发时,任左中郎将,与朱儁率军镇压起义军,后官至太尉,封槐里侯。

④黄巾:即黄巾起义军,因起义者以黄巾裹头,故名。

⑤朱儁:东汉会稽上虞(今属浙江)人,字公伟,曾任刺史、谏议大夫等职。与皇甫嵩镇压黄巾军时任右中郎将,后封为西乡侯。

⑥波才:黄巾起义军一支部队的首领。

⑦长社:县名。故址在今河南长葛东北。

⑧束苣:即用苇秆扎成的火把。

⑨本篇史例出自《后汉书·皇甫嵩朱儁列传》。

【译文】

大凡作战中,如果敌人驻扎在靠近草木丛生的地带,其营舍是用茅竹搭盖而成,又囤积大批马草和粮食,如遇燥热干旱天气,就可借助风力放火焚烧它,选派精锐部队进攻它。这样,敌人便可以被打败。诚如兵法所说:“对敌采用火攻战法,必须具备一定客观条件。”

东汉灵帝中平元年(公元184年),左中郎将皇甫嵩(与右中郎将朱儁各统一军),进讨黄巾军(于颍川),朱儁与黄巾军首领波才所部交战而失败,波才遂乘胜挥军包围了退保长社的皇甫嵩。波才军靠近草木丛生的地带安营扎寨。是时,正赶上刮大风,皇甫嵩便命令部队捆好火把登上城墙,又派精锐士卒偷偷越出包围圈,于城外黄巾军营地纵放大火并狂呼乱叫,城上的汉军则点燃火把与之紧密策应,皇甫嵩乘机率军击鼓而出城,直奔波才营阵冲杀过去,波才军猝不及防,惊慌四散。此时,汉灵帝所派曹操援兵恰好赶到,与皇甫嵩、朱儁所部协力合战,大败波才,击斩其军数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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