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提示】
本篇首先提出了“将何以为威,何以为明,何以禁止而令行”的问题。接着回答道:“将以诛大为威,以赏小为明,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。”最后强调:“刑上极,赏下通,是将威之所行也。”
【译文】
武王问太公说:“将帅用什么办法来树立威信?用什么办法来体现圣明?用什么办法做到有禁必止,有令必行?”
大公答道:“将帅通过诛杀地位高贵的人来树立威信,通过奖赏地位低下的人来体现圣明,通过审慎而严明的赏罚做到有禁必止,有令必行。因此,杀一人而能使全军震骇的,就杀掉他;赏一人而能使全军高兴的,就奖赏他。诛杀贵在诛杀地位高贵的人,奖赏重在奖赏地位低下的人。能诛杀那些官高位显担当重要职务的人,是刑罚能触及最上层;能奖赏牛僮、马夫、饲养人员等地位低下的人,是奖赏能达到最下层。刑罚及于最上层,奖赏达到最下层,这就是将帅的威信得以树立,命令能够执行的原因所在。”
【原文】
武王问太公曰:“将何以为威?何以为明?何以为禁止而令行?”
太公曰:“将以诛大①为威,以赏小②为明,以罚审③为禁止而令行。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,杀之;赏一人而万人说者,赏之。杀贵大,赏贵小。杀其当路④贵重之臣,是刑上极也;赏及牛竖⑤、马洗⑥、厩养之徒,是赏下通也。刑上极,赏下通,是将威之所行也。”
【注释】
①诛大:诛杀地位尊贵的人。
②赏小:奖赏地位低微的人。
③审:审慎。此处意为适当。
④当路:指执掌大权、身居要职。
⑤牛竖:牧牛的僮仆。
⑥马洗:马夫。
【例证】
军队要步调一致,令行禁止,离不开严明的军纪。而严明的军纪又必须依靠赏与罚这两种手段来保障。赏与罚的原则是公正严明,罚不避亲,赏不避过,“刑上极,赏下通”。唐朝开国皇帝李渊在运用奖赏手段时,做得颇为成功。
隋朝末年,天下纷扰,群雄并起,各霸一方。镇守太原的李渊,乘机起兵,与群雄争夺天下。所属州县陆续响应,广大民众纷纷前来应募,旬日之间就招募了一万多人。李渊对这些人不分贫富贵贱,统统以义士相称。由于李渊平等待人,部队很快发展到三万多人,且部队内部和睦相处,关系融洽,大家和衷共济,团结一心。
公元617年7月,李渊留下四子元吉镇守太原,亲率三万人马向隋部长安进军。进至山西霍邑时,遇到隋将宋老生的抵抗。时值阴雨连绵,道路泥泞,粮饷供应困难,加上传来突厥进攻太原的消息,李渊顾虑重重,打算回师太原,待机再举。在一部分兵力己开始北撤时,李世民说服李渊收回了撤兵的命令。八月,天气晴朗,李渊率军一战取胜,斩杀宋老生,攻克霍邑,为向长安进军打开了通路。
李渊进入霍邑城后,立即下令各部评议军功。这时有人提出:“虽然军中统称义士,但义士里面毕竟有贫富贵贱之别,奖励军功,难道主人和奴隶也能一样对待吗?”李渊一听此言,暗自思忖:在我身边英勇作战、屡建功勋的钱九陇和樊兴等人都是奴隶出身;女儿留在关中,因得到家奴马三宝的帮助召募部众,己发展到数万人;再者军中应募的奴隶为数众多,且作战都十分勇敢,如果在奖励军功时不能一视同仁,必将使他们心灰意冷,削弱部队的战斗力。于是,李渊当众宣布:“两军争战中,刀枪箭矢从不分贫富贵贱,因此奖励战功也应一视同仁,论功行赏!”号令一出,全军上下无不欢呼雀跃。
由于李渊坚持贯彻论功行赏一视同仁的政策,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参战奴隶的斗志,他们英勇奋战,为唐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,有些奴隶出身的人,因屡建战功而获得了很高的封赏。如钱九陇后来升任眉州刺史、巢国公,樊兴则升任左监门大将军、襄城郡公,马三宝升任左骁卫大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