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遣使与中国书,所称“大宋”、“大契丹”,似非兄弟之国,今辄易曰“南朝”、”“北朝”。上诏中书,密院共议,辅臣多言:“不从将生隙。”梁庄肃曰:“此易屈耳,但答言宋盖本朝受命之土,契丹亦北朝国号,无故而自去,非佳兆。”其年贺正使来,复称“大宋”如故。
皇祐末,契丹请观太庙乐人,帝以问宰相,对曰:“恐非享祀,不可习也。”枢密副使孙公沔曰:“当以礼折之,云:‘庙乐之作,皆本朝所以歌咏祖宗功德也。他国可用耶,使人如能助吾祭,乃观之。’”仁宗从其言,使者不敢复请。
译文
契丹派使者到中国,谈到两国往来的文书,以“大宋”、“大契丹”,相互称呼,看起来不像是兄弟之国,应该改为“南朝”、“北朝”。皇帝下诏书交由书密院审议,大臣们都认为如果不答应契丹的建议,恐怕又会给予契丹生事的借口。梁适说:“这太容易处理了,只要说‘宋’是本朝当初承受天命,获得天下的建国之号。‘契丹’也一样是北朝开创以来的国号,随便更改国号不是好的征兆。”结果这年契丹派使者来中国恭贺新年,仍如以往一样称“大宋”。
宋仁宗皇祐末年,契丹请求观赏太庙乐工奏乐。仁宗询问宰相看法,宰相说:“恐怕契丹人不是诚心享祀,不能轻易答应。”孙沔(字元规,论事刚直)则说:“只要对契丹人说,按礼法,太庙乐曲是祭祀时为歌诵祖宗功德而演奏的,并不适用他国;如果契丹人愿意担任太庙祭祀的助祭人,大宋非常欢迎。”仁宗照孙沔的话答复契丹使者,使者不敢再提此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