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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智部·善言卷二十 施仁望

南唐周邺为左衙使,信州刺史本之子也,与禁帅刘素有隙。[刘即长公主婿。]升元中,金陵告灾,邺方潜饮人家,醉不能起,有闻于主者,主顾亲信施仁望曰:“率卫士十人诣灾所,见其驰救则释,不然,就戮于床!”仁望既往,亟使召邺家语之。邺大怖,衣女子服,奔见仁望。仁望留之,洎火息,复命,至便殿门,会刘先至,亦将白灾事。仁望揣刘意不能蔽邺,又惧与偕罪,计出仓卒,遽排刘,越次见主,曰:“不为灾,邺诚如圣旨。”主曰:“戮之乎?”仁望曰:“邺父本方临敌境,臣未敢即时奉诏。”主抚几大悦曰:“几误我事!”仁望自此大获奖用,邺乃全恕。

译文

南唐周邺官左卫史(禁军长官),是信州刺史周本(五代吴人,谥恭烈)的儿子,与禁军元帅刘素(长公主夫婿)有仇怨。升元年间,金陵大火,周邺那晚因饮酒过量,在家大醉不起。

皇帝听说周业疏忽职守,就对亲信施仁望说:“率十名卫士前往火灾现场,如果周业在现场指挥救火就罢,如果他真醉倒在床,就当场杀了他。”施仁望一面赶往灾区,一面立即派人到周业家,周业一听大为惊恐,顾不得身上穿的是妇人衣服,就去见施仁望。施仁望留下周邺,等大火扑灭后,要周邺一同到偏殿。

这时刘素已经到了殿门,正要向皇帝禀报灾情。施仁望心想刘素一定会公报私仇,但又怕自己为周邺说情不成,反倒受连累,情急中突然一把推开刘素,抢在刘素前说:“火势已被扑灭,周业诚如皇帝所说。”

皇帝说:“你杀了他吗?”

施仁望答:“当时周业的父亲正准备领兵攻敌,臣不敢在他临行前执行圣旨。”

皇帝手拍桌子高兴的说:“朕几乎误了大事。”

日后,施仁望因这件事大获皇帝赏识因而重用,而周业酒醉怠忽职守一事也没有再追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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