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屠氏,长乐人,慕孟光之为人,自名希光。有诗才,既适侯官秀才董昌,绝不复吟,食贫作苦,宴如也。郡中大豪方六一闻希光美,心悦之,乃使人诬昌阴重罪,罪至族。六一复阳为居间,[边批:恶极。]得轻比,独昌报杀,妻子俱免,因使侍者通殷勤,强委禽焉。希光具知其谋,谬许之,密寄其孤于昌之友人,[边批:要紧着。]乃求利匕首,挟以往。好言谢六一,因请葬夫而后成礼。[边批:大事。]六一大喜,使人以礼葬昌。希光则伪为色喜,艳妆入室。六一既至,即以匕首刺之帐中,六一立死。因复杀其侍者二人。至夜中,诈谓六一暴病,以次呼其家人,至则皆杀之,尽灭其宗。因斩六一头,置囊中,至昌葬所祭之。明日悉召村民,告以故,且曰:“吾将从夫地下。”遂缢而死,时靖康二年事。
[评]
六一陷人于族,乃人不族而己族矣。以一文弱妇人,奋其白刃,全家为戮,义愤所激,鬼神助之,有志竟成,岂必须眉丈夫哉!
译文
宋朝的申屠氏是长乐人,由于仰慕东汉孟光的为人,特别为自己取名“希光”。希光很会作诗,但自从嫁给福建秀才董昌之后,就不再吟诗作对。虽然每天操劳家事、生活困苦,但是她却能毫无怨尤,很快乐的过日子。
郡中有个叫方六一的土豪,听说希光的美貌,想把她占为己有,于是派人诬陷董昌,暗中行贿官员,要处董昌全家死罪,表面上却假意从中调解,请求官员减刑,只处斩董昌一人,至于他妻子及其他家人都赦免无罪。
董昌死后,土豪派心腹到董家,准备强纳希光为妾,这时希光已经完全明白方六一的阴谋,表面上假装答应方六一的要求,暗中先把儿子寄放在董昌的好友家,然后买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匕首藏在身上,接着前去方家拜访方六一,对他表示,希望他帮忙料理丈夫后事。只要办完丧事,她就正式跟方某结为夫妻。
方六一一听,欣喜若狂,赶紧派人料理董昌的丧事,这时希光装出一副满面春风的样子,化好妆准备跟方六一进洞房。方六一一上床,希光就一刀刺入他的胸膛,方六一当场气绝身死。接着希光又连杀两名方六一的心腹,等到半夜时再假称方六一得了急病,陆续把方家的人都叫进洞房,然后一个一个把他们都杀死。一夜之间,方家竟遭希光灭门。
最后希光砍下方六一的头,放在祭盘里,来到丈夫董昌的坟前祭吊。
第二天,希光召集所有的村民,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,然后说:“现在我要去地下见我丈夫。”说完就上吊而死。
这是宋钦宗靖康二年的事。
[评译文]
方六一虽然陷董昌全家死罪,实际上并没有杀死董昌全家,可是却招来自家的灭门之祸。仅凭一位纤弱的妇女,就能手刃方某全家,这主要是由于方六一的伤天害理,才激发出希光的义愤和勇气,再加上神明保佑,所谓“有志者事竟成”。看来雪耻报仇,也并非只有男子汉大丈夫才能办得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