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智部·见大卷一 胡霆桂
胡霆桂,开庆间为铅山主簿。时私酿之禁甚严,有妇诉其姑私酿者。霆桂诘之曰:“汝事姑孝乎?”曰:“孝。”曰:“既孝,可代汝姑受责。”以私酿律笞之。政化遂行,县大治。《姑苏志》载此为赵懙夫事。
译文
胡霆桂在南宋理宗开庆年间任铅山主簿,当时私家酿酒的禁令很严。有一个妇人控告婆婆私自酿酒,胡霆桂诘问她说:“你侍奉婆婆孝顺吗?”她说:“孝顺。”胡霆桂说:“既然孝顺,就代替你婆婆受罚吧。”然后按照私酿的法令来责打她。此事传开之后,官府的政令变得遂行无阻,铅山县因而大治。这件事《姑苏志》有记载,只不过主角是赵懙夫,不是胡霆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