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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智部·诘奸卷十 高漝 杨津

北齐任城高漝领并州刺史。有妇人临汾水浣衣,有乘马行人换其新靴,驰而去。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,漝乃召居城诸妪,以靴示之,[边批:如妪多安得尽召?悬靴为招可也。]绐云:“有乘马人于路被贼劫害,遗此靴焉,得无亲族乎?”妪抚膺哭曰:“儿昨着此靴向妻家也。”捕而获之,时称明察。

杨津为岐州刺史,有武功人赍绢三匹,去城十里为贼所劫。时有使者驰驿而至,被劫人因以告之。使者到州以状白津,津乃下教云:“有人着某色衣,乘某色马,在城东十里被杀,不知姓名,若有家人,可速收视。”有一老母行哭而出,云是己子。于是遣骑追收,并绢俱获,自是合境畏服。

译文

北齐时任城人高漝兼领并州刺史,有位妇人在汾水边洗衣时,被一位骑马而过的路人换穿了她正要刷洗的一双新靴。那位路人留下旧靴后,骑马扬长而去。妇人于是拿着这双旧靴告官。

高漝召来城中的洗衣妇,拿出那双旧靴要她们仔细辨认,接着骗她们说:“有位骑马的过客,在路上遭抢遇害,尸首难以辨认,只留下这双靴子,你们中间可有人认识这靴子的主人?”

一名老妇捂着胸哭道:“我的儿子昨天就是穿着这双靴子到他妻子家去呀!”

高漝立即命人追捕到案,当时人称高漝明察秋毫。

杨津为歧州刺吏时,有一名带着三匹绢的武功人在离城十里处遭人抢劫,当时正有一名朝廷使者骑着快马经过,遭抢的商人却指称使者是劫匪。使者到官府后将事情经过告诉杨津,杨津命人贴出告示:有人穿某色衣服,骑着某色马,在城东十里处被人杀害,由于不知死者姓名,若有人亲友中符合以上特征者,可尽速至官府指认。

有位老太太从人群中哭着走出来,说死者是她的儿子,于是杨津派官兵追捕,结果人赃俱获,从此全境再无盗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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