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军副都指挥使张旻"被旨选兵,下令太峻,兵惧,谋为变。上召二府议之,王旦曰:“若罪旻,则自今帅臣何以御众?急捕谋者,则震惊都邑。陛下数欲任旻以枢密,今若擢用,使解兵柄,反侧者当自安矣。”上谓左右曰,“旦善处大事,真宰相也!”
[冯述评]
借一转以存帅臣之体,而徐议其去留,原非私一旻也。
契丹奏请岁给外别假钱币。真宗以示王旦,公曰:“东封甚迫,车驾将出,以此探朝廷之意耳。可于岁给三十万物内各借三万,仍谕次年额内除之。”契丹得之大惭,次年复下有司:“契丹所借金帛六万,事属微末,仰依常数与之,今后永不为例。”
[冯述评]
不借则违其意;徒借又无其名;借而不除,则无以塞侥幸之望;借而必除,又无以明中国之大。如是处分方妥。
西夏赵德明求粮万斛,王旦请敕有司具粟百万于京师,而诏德明来取,德明大惭,曰:“朝廷有人。”乃止。
译文
宋朝时马军副都指挥使张旻受旨选兵,下令太严,士卒恐惧想谋反。皇帝召吏部、兵部的大臣来商议。
王旦说:“如果怪罪张旻,搞得统兵官没有威信,那么今后将帅如何指挥士兵?如果立刻捉捕谋反的人,则会震惊全城,可能激成动乱。陛下屡次想任命张旻为枢密使,现在利用这个机会任用他,同时也可以除去他的兵权,想谋反的士卒自然就安心了。”
皇帝对左右的人说:“王旦善于处理大事,真是宰相人才。”
[冯评译文]
王旦借转任之间保存了对将帅应有的礼制,再缓缓商议他的去留,并不是对张旻一人的偏私。
契丹奏请朝廷每年除了赠物以外再增加赠送它钱币,真宗于是问王旦的意见。王旦说:“皇上东巡、封禅的日子已近,车驾即将出发,他们利用这件事来刺探朝廷的意向。皇上可以在每年的赠物三十万内再借三万钱给契丹,告诉他们在第二年的赠额中扣除。”
契丹得到这笔钱后反而觉得丢脸。
次年,真宗又命令有关官吏,去年契丹所借的钱数目微小,仍依往常的数目赠送不必扣除,但下不为例。
[冯评译文]
不借会违逆契丹的心意;光借又没有名目;借而不扣还,就无法堵塞侥幸者的欲望;借而必须扣还,又无法显示中国的宽宠大量。像这种处理最为妥当。
西夏赵德明要求粮食一万斛,王旦奏请皇帝下令有关官吏准备一万斛粟米于京师,而请赵德明自己来取。[当然不敢来。]赵德明感到很丢脸,说:“朝廷中必有贤人。”
于是打消这项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