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囊
首页 > 智囊 > 杂智部·狡黠卷二十七 狡讼师

杂智部·狡黠卷二十七 狡讼师

浙中有子殴七十岁父而堕其齿者,父取齿讼诸官。子惧甚,迎一名讼师问计,许以百金。师摇首曰:“大难事。”子益金固请,许留三日思之。至次日,忽谓曰:“得之矣。辟人,当耳语若。”子倾耳相就,师遽啮之,断其半轮,血污衣。子大惊,师曰:“勿呼,是乃所以脱子也。然子须善藏,俟临鞫乃出。”既庭质,遂以父啮耳堕齿为辩,官谓耳不可以自啮,老人齿不固,啮而堕,良是,竟免。

[评]

殴父而以计免,讼师之颠倒王章,可畏哉!然其策亦大奇矣。

译文

浙江中部有个做儿子的殴打自己老父亲,把老人的门牙都给打掉了。老人拿着被打掉了的门牙,到官府去告儿子的不孝。做儿子的害怕,便请来一位专管诉讼的师爷,求他指条生路,并答应事成之后给那位师爷一百两银子。师爷为难地摇摇头说:“这事不好办啊!”那个儿子又说可以给他增加些银子,再三恳求师爷务必帮忙,师爷这才答应考虑,叫那个儿子三天以后来看看能否想出一个对策。到了第二天,他忽然对那个儿子说:“伙计,想出办法来了,你叫他人都走开,我附耳告诉你。”那个儿子喜出望外,便侧着耳朵凑了上去,只见师爷猛地咬住了他的耳朵,一下子咬下了半个耳廓,连上衣都沾满了鲜血,那个儿子大吃一惊,尖叫了起来。师爷说:“别喊,这就是开脱你的办法。不过你必须好好保存这片耳廓,待审讯时再掏出来。”几天后,在法庭上,那个儿子就辩解说,是他父亲咬他的耳朵,才把门牙扯落的,说着还掏出那片耳廓给审判官看。审判官认为,那个儿子是不可能自己咬掉自己的耳朵,而老人的牙齿本来就不牢固,咬儿子耳朵咬掉了牙齿,合乎情理。就这样,那儿子竟然免于刑事处分。

[评文]

明明是儿子打老子,却被那位可恶的师父故施苦肉计颠倒了是非,使得那小子本应受到刑事处分竟给免掉了,这种诡计真是太可怕了。不过,师爷的主意倒是够新奇。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