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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愤第十一

“孤愤”,系孤独和愤慨之意,“孤”即文中所谓“处势卑贱,无党孤特”;“愤”即愤慨于“重人”“当涂”,“朋党比周,相与一口,惑主败法,以乱士民”,法术之士不得进,人主不得悟。文中提出“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,不可两存之仇也”,愤慨之情溢于言表。

《史记·韩非列传》称:“人或传其书至秦。秦王见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之书,曰:‘嗟乎,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。’”后人据以断定此文作于韩非入秦之前,但《史记》所言系“书”而非文,盖史迁总称韩子此前之作,非必本文也。况且同是司马迁,在他的《报任少卿书》中又云:“韩非囚秦,《说难》、《孤愤》。”可见都是古人行文中彼此互见之法,不能拘泥于个别字眼立论。

智术之士,必远见而明察,不明察,不能烛1私;能法之士,必强毅而劲直,不劲直,不能矫奸。人臣循令而从事,案2法而治官,非谓重人也。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以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

智术之士明察,听用,且烛重人之阴情;能法之士劲直,听用,且矫重人之奸行。故智术能法之士用,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。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,不可两存之仇也。

当涂之人擅事要,则外内为之用矣。是以诸侯不因,则事不应,故敌国为之讼1;百官不因,则业不进,故群臣为之用;郎中2不因,则不得近主,故左右为之匿;学士不因,则养禄薄礼卑,故学士为之谈也。此四助者,邪臣之所以自饰也。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,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,故人主愈弊3而大臣愈重。

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,希不信爱也,又且习1故。若夫即主心,同乎好恶,固其所自进也。官爵贵重,朋党又众,而一国为之讼。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,非有所信爱之亲、习故之泽也,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2辟3之心,是与人主相反也。处势卑贱,无党孤特。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,其数不胜也;以新旅与习故争,其数不胜也;以反主意与同好争,其数不胜也;以轻贱与贵重争,其数不胜也;以一口与一国争,其数不胜也。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,以岁数而又不得见;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,而旦暮独说于前。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,而人主奚时得悟乎?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,法术之士焉得不危?其可以罪过诬者,公法而诛之;其不可被以罪过者,以私剑而穷之。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,不僇4于吏诛,必死于私剑矣。朋党比周5以弊主,言曲以便私者,必信于重人矣。故其可以功伐借者,以官爵贵之;其不可借以美名者,以外权重之。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,不显于官爵,必重于外权矣。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,不待见功而爵禄,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?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?故主上愈卑,私门益尊。

夫越1虽国富兵强,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,曰:“非吾所得制也。”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,然而人主壅蔽,大臣专权,是国为越也。智不类越,而不智不类其国,不察其类者也。人主所以谓齐亡者,非地与城亡也,吕氏2弗制而田氏用之;所以谓晋亡者,亦非地与城亡也,姬氏3不制而六卿4专之也。今大臣执柄独断,而上弗知收,是人主不明也。与死人同病者,不可生也;与亡国同事者,不可存也。今袭迹于齐、晋,欲国安存,不可得也。

凡法术之难行也,不独万乘,千乘亦然。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,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,因与左右论其言,是与愚人论智也;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,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,因与左右论其行,是与不肖论贤也。智者决策于愚人,贤士程1行于不肖,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。人臣之欲得官者,其修士且以精2洁3固身,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。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,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。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、不听请谒矣。人主之左右,行非伯夷4也,求索不得,货赂不至,则精辩之功息,而毁诬之言起矣。治辩之功制于近习,精洁之行决于毁誉,则修智之吏废,则人主之明塞矣。不以功伐决智行,不以参伍审罪过,而听左右近习之言,则无能之士在廷,而愚污之吏处官矣。

万乘之患,大臣太重;千乘之患,左右太信:此人主1之所公患也。且人臣有大罪,人主有大失,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。何以明之哉?曰:主利在有能而任官,臣利在无能而得事;主利在有劳而爵禄,臣利在无功而富贵;主利在豪杰使能,臣利在朋党用私。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,主上卑而大臣重。故主失势而臣得国,主更称蕃2臣而相室剖符3。此人臣之所以谲4主便私也。故当世之重臣,主变势而得固宠者,十无二三,是其故何也?人臣之罪大也。臣有大罪者,其行欺主也,其罪当死亡也。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,必不从重人矣;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,必不从重臣矣。是当涂者之徒属,非愚而不知患者,必污而不避奸者也。大臣挟愚污之人,上与之欺主,下与之收利侵渔,朋党比周,相与一口,惑主败法,以乱士民,使国家危削,主上劳辱,此大罪也。臣有大罪而主弗禁,此大失也。使其主有大失于上,臣有大罪于下,索国之不亡者,不可得也。

译文

通晓统治策略的人,必然识见高远并明察秋毫;不明察秋毫,就不能发现隐私。能够推行法治的人,必须坚决果断并刚强正直;不刚强正直,就不能矫正邪恶。臣子遵循法令办理公事,按照法律履行职责,不叫“重臣”。所谓重臣,就是无视法令而独断专行,破尔法律来为私家牟利,损害国家来便利自家,势力能够控制君主,这才叫做重臣。懂得统治策略的人明察秋毫,他们的主张若被采纳,自身若被任用,将会洞察重臣的阴谋诡计;能够推行法治的人刚强正直,他们的主张若被采纳,自身若被任用,将会矫正重臣的邪恶行为。因此,懂得策略和善用法治的人若被任用,那么位尊权重之臣必定为法律准绳所不容。这样说来,懂法依法的人与当权的重臣,是不可并存的仇敌。

当权的重臣独揽大权,那么外交和内政就要被他利用了。正因如此,列国诸侯不依靠他,事情就得不到照应,所以实力相当的国家会给他唱颂歌;各级官吏不依靠他,成绩就得不到上报,所以各种官吏会为他出力;君主的侍从官员不依靠他,就不能接近君主,所以他们为他隐瞒罪行;学士不依靠他,就会俸禄薄而待遇低,所以学士为他说好话。这四种帮凶是奸邪之臣用来掩饰自己的基础。重臣不能忠于君主而推荐自己的政敌,君主不能越过四种帮凶来洞察他的臣下,所以君主越来越受蒙蔽,而重臣的权势越来越大。

很少不被信任和宠爱的,而且彼此又亲昵和熟悉。至于迎合君主的心理,投合君主的好恶,本来就是重臣得以进升的途径。他们官职大,爵位高,党羽又多,全国都为他们唱赞歌。而法术之士想要求得君主重用,既没有受到信任和宠爱的亲近关系,也没有亲呢和熟悉的交情,还要用法术言论矫正君主的偏邪之心,这是与君主心意相反的。法术之士所处地位低下,没有同党孤立无援。拿关系疏远的和关系亲近、受到宠信的相争,在常理上不能取胜;拿新客和故旧相争,在常理上不能取胜;拿违背君主心意和投合君主好恶相争,在常理上不能取胜;拿地位低贱的和位尊权重的相争,在常理上不能取胜;拿一个人和一国人相争,在常理上不能取胜。法术之士处在“五不胜”的情形下,按年计算也不能晋见君主;当权重臣凭借“五胜”的条件,又日夜单独向君主进言。因此,法术之人由什么门路得到任用,而君主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?因此,凭借必定不能取胜的条件,又与重臣势不两立,法术之士怎会不危险?重臣对那些可用罪状诬陷的,就用国家法律来诛杀;对那些不能强加罪名的,就用刺客来暗杀。这样说来,精通法术而违背君主的人,不为官吏所诛杀,必定死在刺客手里了。而结党拉派串通一气来蒙蔽君主、花言巧语歪曲事实来便利私家的人,一定会受到重臣的信任。所以对那些可用功劳做借口的,就封官赐爵使他们显贵;对那些不可用好名声做借口的,就用外交职权重用他们。因此,蒙蔽君主而投奔私人门下的,不在官爵级别上显赫,必在外交职权上重用了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