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躬勤养姑。尝有他舍鸡,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。妻对鸡不食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他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有欲犯之者,乃先劫其姑,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曰:“释汝刀。从我者,可全;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刎颈①而死。盗亦不杀姑。太守闻之,捕杀盗贼,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。
①刎颈:割脖子,自杀。
【译文】
河南郡人乐羊子的妻子,不知是谁家的女儿,她亲自操劳奉养婆婆。曾经有别人家里的鸡误入她家园子里,婆婆偷偷把鸡杀了来吃。乐羊子的妻子对着鸡肉不吃而哭泣,婆婆奇怪地问她哭泣的原因,她说:“我伤心家里贫穷,致使食物中有别人家里的鸡肉。”婆婆听了,于是把鸡肉扔掉了。
后来有个强盗要凌辱她,就先劫持了她的婆婆,乐羊子的妻子听到响声,拿着刀冲出来。强盗说:“放下你的刀。顺从我的,可以保全性命;不顺从我的话,就杀死你婆婆!”乐羊子的妻子仰头朝天叹息,割断自己的脖子死了。那强盗也没有杀她的婆婆。郡太守听说这件事,把强盗抓起来杀了,赏赐乐羊子的妻子许多绢帛,按照隆重礼仪把她安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