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全椒县有丁新妇者,本丹阳丁氏女,年十六,适全椒谢家。其姑严酷,使役有程,不如限者,仍便笞捶不可堪。九月九日,乃自经①死。遂有灵向,闻于民间。发言于巫祝曰:“念人家妇女,作息不倦,使避九月九日,勿用作事。”
见形,着缥衣,戴青盖,从一婢,至牛渚津,求渡。有两男子,共乘船捕鱼,仍呼求载。两男子笑共调弄之。言:“听我为妇,当相渡也。”丁妪曰:“谓汝是佳人,而无所知。汝是人,当使汝入泥死;是鬼,使汝入水。”便却入草中。
须臾,有一老翁,乘船,载苇。妪从索渡。翁曰:“船上无装,岂可露渡?恐不中载耳。”妪言无苦。翁因出苇半许,安处著船中,徐渡之。至南岸,临去,语翁曰:“吾是鬼神,非人也。自能得过,然宜使民间粗相闻知。翁之厚意,出苇相渡,深有惭感,当有以相谢者。若翁速还去,必有所见,亦当有所得也。”翁曰:“恐燥湿不至,何敢蒙谢。”翁还西岸,见两男子覆水中。进前数里,有鱼千数,跳跃水边,风吹至岸上。翁遂弃苇,载鱼以归。于是丁妪遂还丹阳。江南人皆呼为丁姑。九月九日,不用作事,咸以为息日也。今所在祠之。
①自经:上吊自杀。
【译文】
淮南郡全椒县有一个姓丁的媳妇,她本来是丹阳县丁家的女儿,十六岁时,嫁到全椒县谢家。她的婆母严厉凶狠,役使劳作规定数额,做不到限额,便用鞭子抽打,打得她不能忍受。九月九日那天,她就上吊死了。于是就有神显灵,在老百姓当中流传。丁妇由巫祝来发话说:“考虑到做人家媳妇,每天劳作得不到休息,让她们免掉九月九日这一天,不用做事。”
丁妇显形,穿着淡青色衣服,戴着黑色头巾,带着一个婢女,来到牛渚渡口找船渡江。有两个男人,驾着一条船在捕鱼,丁妇就喊他们,请求乘他们的船过江。两个男人嬉笑着一齐调戏丁妇,说:“给我做老婆,我就渡你过江。”丁妇说:“你们是好人,竟然一点道理也不懂。你们是人,会让你们死在泥土里;是鬼,会让你们死在水中。”说完就退进草丛中去了。
一会儿,有一个老翁驾着船载着芦苇来了,丁妇上前要老翁帮她渡江。老翁说:“船上没有篷盖,怎么可以露天渡江?载你过河恐不合适。”丁妇说不要紧。老翁于是从船上卸下了一些芦苇,安置她们坐在船中,慢慢把她们渡到南岸。丁妇临别时对老翁说:“我是鬼神,不是凡人,自己能够渡江。只不过是应该让老百姓稍微听说我的事情。老人家深情厚意,卸下芦苇来渡我过江,我十分感激,我会有东西来感谢您的。如果您很快回去,一定能看到什么,也会得到什么。”老翁说:“我很惭愧对你照顾不周到,怎么敢接受你的感谢?”老翁回到西岸,看到两个男人淹死在水里。往前行船几里,有成千条鱼在水边跳跃,风把它们吹到岸上。老翁就扔掉芦苇,装上鱼回家去。于是丁妇就回到丹阳。江南的人都称她为丁姑。每年九月九日,不用做事情,大家都作为休息日。至今那里仍然在祭祀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