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咸康中,豫州刺史毛宝戍邾城。有一军人于武昌市,见人卖一白龟子,长四五寸,洁白可爱,便买取持归,著瓮中养之。七日渐大,近欲尺许。其人怜之,持至江边,放江水中,视其去。后邾城遭石季龙攻陷,毛宝弃豫州,赴江者莫不沉溺。于时所养龟人,被铠持刀,亦同自投。既入水中,觉如堕一石上,水裁至腰。须臾,游出,中流视之,乃是先所放白龟,甲六七尺。既抵东岸,出头视此人,徐游而去。中江,犹回首视此人而没。
【译文】
东晋成康年间,豫州刺史毛宝驻守在邾县县城。有一个军人在武昌的集市上看到一个人在卖一个小白龟,小白龟有四五寸长,洁白得很可爱,就买下拿回来,把它放在瓮中喂养。小白龟七天渐渐就长大了,接近长到一尺左右。这个军人怜悯小白龟,把它拿到江边,放入江水之中,看着它游走。后来邾城遭受石季龙攻陷,毛宝丢弃豫州,逃到江中的人没有不沉没淹死的。在这个时候那个喂养白龟的军人,穿着铠甲手持战刀,也一同跳进江水中。跳进水中后,感觉像落在了一块石头上,江水只是淹至腰间。不一会儿,浮出了水面,到了江心一看,原来是先前放走的白龟,龟甲已有六七尺。到达东岸后,白龟伸出头来看着这个军人,慢慢地游开而去,游到江心,还看了看这个军人才沉入了水中。
搜神后记佚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