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刘歆的“三统历”)
统母
日法八十一。元始黄钟初九自乘,一龠之数,得日法。
闰法十九,因为章岁。合天地终数,得闰法。
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。以闰法乘日法,得统法。
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。参统法,得元法。
会数四十七。参天九,两地十,得会数。
章月二百三十五。五位乘会数,得章月。
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。推大衍象,得月法。
通法五百九十八。四分月法,得通法。
中法十四万五百三十。以章月乘通法,得中法。
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。以章月乘月法,得周天。
岁中十二。以三统乘四时,得岁中。
月周二百五十四。以章月加闰法,得月周。
朔望之会百三十五。参天数二十五,两地数三十,得朔望之会。
会月六千三百四十五。以会数乘朔望之会,得会月。
统月一万九千三十五。参会月,得统月。
元月五万七千一百五。参统月,得元月。
章中二百二十八。以闰法乘岁中,得章中。
统中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。以日法乘章中,得统中。
元中五万五千四百四。参统中,得元中。
策余八千八十。什乘元中,以减周天,得策余。
周至五十七。参闰法,得周至。
纪母。
木金相乘为十二,是为岁星小周。小周乘“坤”策,为千七百二十八,是为岁星岁数。
见中分二万七百三十六。
积中十三,中余百五十七。
见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万二千九十六。
积月十三,月余一万五千七十九。
见月法三万七十七。
见中日法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。
见月日法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相乘为八,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。小复乘“乾”策,为三千四百五十六,是为太白岁数。
见中分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积中十九,中余四百一十三。
见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。复数。
见闰分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。
积月十九,月余三万二千三十九。
见月法四万一千五十九。
晨中分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。
积中七,中余千七百一十八。
夕中分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。
积中八,中余八百五十六。
晨闰分万三千六百八。
积月十一,月余五千一百九十一。
夕闰分万五百八十四。
积月八,月余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。
见中日法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。
见月日法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。
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,是为镇星小周。小周乘“坤”策,为四千三百二十,是为镇星岁数。
见中分五万一千八百四十。
积中十二,中余一千七百四十。
见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三万二百四十。
积月十二,月余六万三千三百。
见月法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。
见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。
见月日法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。
火经特成,故二岁而过初,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。
小周乘“乾”策,则太阳大周,为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,是为荧惑岁数。
见中分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。
积中二十五,中余四千一百六十三。
见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。
积月二十六,月余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。
见月法一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。
见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。
见月日法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。
水经特成,故一岁而及初,六十四及初而小复。小复乘“坤”策,则太阴大周,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,是为辰星岁数。
见中分十一万五百九十二。
积中三,中余二万三千四百六十九。
见中法二万九千四十一。复数也。
见闰分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。
积月三,月余五十一万四百二十三。
见月法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。
晨中分六万二千二百八。
积中二,中余四千一百二十六。
夕中分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。
积中一,中余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。
晨闰分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。
积月二,月余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。
久闰分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。
积月一,月余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。
见中日法一亿三千四百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。
见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九十九。
合太阴太阳之岁数而中分之,各万一千五百二十。阳施其气,阴成其物。以星行率减岁数,余则见数也。
东九西七乘岁数,并九七为法,得一,金、水晨夕岁数。
以岁中乘岁数,是为星见中分。
星见数,是为见中法。
以岁闰乘岁数,是为星见闰分。
以章岁乘见数,是为见月法。
以元法乘见数,是为见中日法。
以统法乘见数,是为见月日法。
五步木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二十一日。始留,二十五日而旋。逆,日行七分度一,八十四日。复留,二十四日三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。凡见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,除逆,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。凡见一岁,行一次而后伏。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。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,行星三度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。一见,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二分,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金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,始留,八日而旋。始顺,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四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奇。伏八十三日,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凡晨见、伏三百二十七日,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。顺,迟,日行四十六分度四十三,四十六日。始留,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一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。伏,逆,日行八分度七有奇。伏十六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十四度三百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。一凡夕见伏,二百五十七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一分,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。一复,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土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七日。始留,三十四日而旋。逆,日行八十一分度五,百一日。复留,三十三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五日而伏。凡见三百四十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,除逆,定余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。伏,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。三十七日千七百一十七万一百七十分,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。一见,三百七十七日千八百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,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万五百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火,晨始见,去日半次,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,始留,十日而旋。逆,日行六十二分度十七,六十二日。复留,十日而旋。复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而伏。凡见六百三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三百一度。伏,日行不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,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一见,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凡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。
水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。始留,二日而旋。顺,日行七分度六,七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八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八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八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奇,三十七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凡晨见、伏,六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[疾]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六日二分日一。顺,迟,日行七分度六,七日。留,一日二分日一而旋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六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六度。伏,逆,日行十五分度四有奇,二十四日,行星六百五千八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二十分。凡夕见伏,五十日,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。一复,百一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统术
推日月元统,置太极上元以来,外所求年,盈元法除之,余不盈统者,则天统甲子以来年数也。盈统,除之,余则地统甲辰以来年数也。又盈统,除之,余则人统甲申以来年数也。各以其统首日为纪。
推天正,以章月乘入统岁数,盈章岁得一,名曰积月,不盈者名曰闰余。闰余十二以上,岁有闰。求地正,加积月一;求入正,加二。
推正月朔,以月法乘积月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其月大。积日盈六十,除之,不盈者名曰大余。数从统首日起,算外,则朔日也。求其次月,加大余二十九,小余四十三。小余盈日法得一,从大余,数除如法。求弦,加大余七,小余三十一。求望,倍弦。
推闰余所在,以十二乘闰余,加七得一。盈章中,数所得,起冬至,算外,则中至终闰盈。中气在朔若二日,则前月闰也。
推冬至,以策余乘入统岁数,盈弦法得一,名曰大余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除数如法,则所求冬至日也。
求八节,加大余四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求二十四气,三其小余,加大余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
推中部二十四气,皆以元为法。
推五行,其四行各七十三日,统法分之七十七。中央各十八日,统法分之四百四。冬至后,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。
推合晨所在星,置积日,以统法乘之,以十九乘小余而并之。盈周天,除去之;不盈者,令盈统法得一度。数起牵牛,算外,则合晨所入星度也。
推其日夜半所在星,以章岁乘月小余,以减合晨度。小余不足者,破全度。
推其月夜半所在星,以月周乘月小余,盈统法得一度,以减合晨度。
推诸加时,以十二乘小余为实,各盈分母为法,数起于子,算外,则所加辰也。
推月食,置会余岁积月,以二十三乘之,盈百三十五,除之。不盈者,加二十三得一月,盈百三十五,数所得,起其正,算外,则食月也。加时,在望日冲辰。
纪术
推五星见复,置太极上元以来,尽所求年,乘大终见复数,盈岁数得一,则定见复数也。不盈者名曰见复余。见复余盈其见复数,一以上见在往年,倍一以上,又在前往年,不盈者在今年也。
推星所见中次,以见中分乘定见复数,盈见中法得一则积中也。不盈者名曰中余。以元中除积中,余则中元余也。以章中除之,余则入章中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余则星见中次也。中数从冬至起,次数从星纪起,算外,则星所见中次也。
推星见月,以闰分乘定见复数,以章岁乘中余从之,盈见月法得一,并积中,则积月也。不盈者名曰月余。以元月除积月余,名曰月元余。以章月除月元余,则入章月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至有闰之岁,除十三入章。三岁一闰,六岁二闰,九岁三闰,十一岁四闰,十四岁五闰,十七岁六闰,十九岁七闰。不盈者数起于天正,算外,则星所见月也。
推至日,以中法乘中元余,盈元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盈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,中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则冬至也。
推朔日,以月法乘月元余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余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月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则星见月朔日也。
推入中次日度数,以中法乘中余,以见中法乘其小余并之。盈见中日法得一,则入中日入次度数也。中以至日数,次以次初数,算外,则星所见及日所在度数也。求夕,在日后十五度。
推入月日数,以月法乘月余,以见月法乘其小余并之,盈见月日法得一,则入月日数也。并之大余,数除如法,则见日也。
推后见中,加积中于中元余,加后中余于中余,盈其法得一,从中元余,除数如法,则后见中也。
推后见月,加积月于月元余,加后月余于月余,盈其法得一,从月元余,除数如法,则后见月也。
推至日及人中次度数,如上法。
推朔日及入月数,如上法。
推晨见加夕,夕见加晨,皆如上法。
推五步,置始见以来日数,至所求日,各以其行度数乘之。其星若日有分者,分子乘全为实,分母为法。其两有分者,分母分度数乘全,分子从之,令相乘为实,分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得一,名曰积度。数起星初见所在宿度,算外,则星所在宿度也。
岁术
推岁所在,置上元以来,外所求年,盈岁数,除去之,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,以百四十四为法,如法得一,名曰积次,不盈者名曰次余。积次盈十二,除去之,不盈者名曰定次。数从星纪起,算尽之外,则所在次也。欲知太岁,以六十除积次,余不盈者,数从丙子起,算尽之外,则太岁日也。
赢缩。传曰:“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,以害鸟帑,周、楚恶之。”五星之赢缩不是过也。过次者殃大,过舍者灾小,不过者亡咎。次度。六物者,岁时日月星辰也。辰者,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。
星纪,初斗十二度,大雪。中牵牛初,冬至。于夏为十一月,商为十二月,周为正月。终于婺女七度。
玄枵,初婺女八度,小寒。中危初,大寒。于夏为十二月,商为正月,周为二月。终于危十五度。
诹訾,初危十六度,立春。中营室十四度,惊蛰。今日雨水,于夏为正月,商为二月,周为三月。终于奎四度。
降娄,初奎五度,雨水。今日惊蛰。中娄四度,春分。于夏为二月,商为三月,周为四月。终于胃六度。
大梁,初胃七度,谷雨。今日清明。中昴八度,清明。今日谷雨,于夏为三月,商为四月,周为五月。终于毕十一度。
实沈、初毕十二度,立夏。中井初,小满。于夏为四月,商为五月,周为六月。终于井十五度。
鹑首,初井十六度,芒种。中井三十一度,夏至。于夏为五月。商为六月,周为七月。终于柳八度。
鹑火,初柳九度,小暑。中张三度,大暑。于夏为六月,商为七月,周为八月。终于张十七度。
鹑尾,初张十八度,立秋。中冀十五度,处暑。于夏为七月,商为八月,周为九月。终于轸十一度。
寿星,初轸十二度,白露。中角十度,秋分。于夏为八月,商为九月,周为十月。终于氐四度。
大火,初氐五度,寒露。中房五度,霜降。于夏为九月,商为十月,周为十一月。终于尾九度。
析木,初尾十度,立冬。中箕七度,小雪。于夏为十月,商为十一月,周为十二月。终于斗十一度。
角十二。 亢九。 氐十五。 房五。 心五。 尾十八。 箕十一。
东七十五度。
斗二十六。 牛八。 女十二。 虚十。 危十七。 营室十六。 壁九。
北九十八度。
奎十六。 娄十二。 胃十四。 昴十一。 毕十六。 觜二。 参九。
西八十度。
井三十三。 鬼四。 柳十五。 星七。 张十八。 翼十八。 轸十七。
南百一十二度。
九章岁为百七十一岁,而九道小终。九终千五百三十九岁而大终。三终而与元终。进退于牵牛之前四度五分。九会。阳以九终,故曰有九道。阴兼而成之,故月有十九道。阳名成功,故九会而终。四营而成易,故四岁中余一,四章而朔余一,为篇首,八十一章而终一统。
一,甲子元首。汉太初元年。十,辛酉。 十九,己未。 二十八,丁巳。三十七,乙卯。 四十六,壬子。五十五,庚戌。 六十四,戊申。 七十三,丙午,中。
甲辰二统。 辛丑。 己亥。 丁酉。 乙未。壬辰。 庚寅。 戊子。丙戌,季。
甲申三统。辛巳。 乙卯。丁丑。文王[四]十二年。乙亥。[微二十六年]。 壬申。 庚午。 戊辰。 丙寅,孟。愍二十二年。
二,癸卯。 十一,辛丑。 二十,己亥。 二十九,丁酉。 三十八,甲午。 四十七,壬辰。 五十六,庚寅。 六十五,戊子。 七十四,乙酉,中。
癸未。 辛巳。 己卯。 丁丑。 甲戌。 壬申。 庚午。 戊辰。 乙丑,季。
癸亥。 辛酉。 己未。丁巳。周公五年。 甲寅。
壬子。 庚戌。 戊申。元四年。 乙巳,孟。
三,癸未。 十二,辛巳。 二十一,己卯。 三十,丙子。 三十九,甲戌。 四十八,壬申。 五十七,庚午。 六十六,丁卯。 七十五,乙丑,中。
癸亥。 辛酉。 己未。 丙辰。 甲寅。 壬子。 庚戌。 丁未。 乙巳,季。
癸卯。 辛丑。 己亥。 丙申。 甲午。 壬辰。庚寅。成十二年。 丁亥。 乙酉,孟。
四,癸亥。[初元二年]。 十三,辛酉。 二十二,戊午。 三十一,丙辰。 四十,甲寅。 四十九,壬子。 五十八,己酉。 六十七,丁未。 七十六,乙巳,中。
癸卯。 辛丑。 戊戌。 丙申。 甲午。 壬辰。 己丑。 丁亥。 乙酉,季。
癸未。 辛巳。 戊寅。 丙子。 甲戌。 壬申。[惠三十八年]。 己巳。 丁卯。 乙丑,孟。
五,癸卯。河平元年。 十四,庚子。 二十三,戊戌。三十二,丙申。
四十一,甲午。 五十,辛卯。 五十九,己丑。 六十八,丁亥。 七十七,乙酉,中。
癸未。 庚辰。 戊寅。 丙子。 甲戌。辛未。 己巳。 丁卯。 乙丑,季。
癸亥。 庚申。 戊午。 丙辰。 甲寅。献十五年。 辛亥。 己酉。丁未。 乙巳,孟。商太甲元年。楚元三年。
六,壬午。 十五,庚辰。 二十四,戊寅。 三十三,丙子。 四十二,癸酉。 五十一,辛未。 六十,己巳。 六十九,丁卯。 七十八,甲子,中。
壬戌。 庚申。 戊午。 丙辰。 癸丑。 辛亥。 巳酉。 丁未。 甲辰,季。
壬寅。 庚子。 戊戌。 丙申。炀二十四年。 癸巳。 辛卯。 己丑。丁亥。康四年。甲申,孟。
七,壬戌。始建国三年。 十六,庚申。 二十五,戊午。 三十四,乙卯。 四十三,癸丑。 五十二,辛亥。 六十一,己酉。 七十,丙午。 七十九,甲辰,中。
壬寅。 庚子。 戊戌。 乙未。 癸己。 辛卯。 己丑。 丙戌。 甲申,季。
壬午。 庚辰。 戌寅。 乙亥。 癸酉。 辛未。 己巳。定七年。 丙寅。 甲子,孟。
八,壬寅。 十七,庚子。 二十六,丁酉。 三十五,乙未。 四十四,癸巳。 五十三,辛卯。 六十二,戊子。 七十一,丙戌。 八十,甲申,中。
壬午。 庚辰。 丁丑。 乙亥。癸酉。 辛未。 戊辰。 丙寅。 甲子,季。
壬戌。 庚申。 丁巳。 乙卯。 癸丑。 辛亥。僖五年。戊申。 丙午。 甲辰,孟。
九,壬午。 十八,己卯。 二十七,丁丑。 三十六,乙亥。 四十五,癸酉。 五十四,庚午。 六十三,戊辰。 七十二,丙寅。 八十一,甲子,中。
壬戌。 己未。 丁巳。 乙卯。 癸丑。 庚戌。 戊申。 丙午。 甲辰,季。
壬寅。 己亥。 丁酉。 乙未。 癸巳。懿九年。 庚寅。 戊子。 丙戌。 甲申,孟。元朔六年。
推章首朔旦冬至日,置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数除如法,各从其统首起。求其后章,当加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各尽其八十一章。
推篇,大余亦如之,小余加一。求周至,加大余五十九,小余二十一。
世经
《春秋》昭公十七年“郯子来朝”,《传》曰:昭子问少昊氏鸟名何故,对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矣。昔者,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;炎帝氏以为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;太昊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,凤鸟适至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”言郯子据少昊受黄帝,黄帝受炎帝,炎帝受共工,共工受太昊,故先言黄帝,上及太昊。稽之于《易》,炮牺、神农、黄帝相继之世可知。
太昊帝 《易》曰:“炮牺氏之王天下也。”言炮牺继天而王,为百王先,首德始于木,故为帝太昊。作罔罟以田渔,取牺牲,故天下号曰炮牺氏。《祭典》曰:“共工氏伯九域。”言虽有水德,在火、木之间,其非序也。任知刑以强,故伯而不王。秦以水德,在周、汉木火之间。周人迁其行序,故《易》不载。
炎帝 《易》曰:“炮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”言共工伯而不王,虽有水德,非其序也。以火承木,故为炎帝。教民耕农,故天下号曰神农氏。
黄帝 《易》曰:“神农氏没,黄帝氏作。”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与炎帝之后战于坂泉,遂王天下。始垂衣裳,有轩、冕之服,故天下号曰轩辕氏。
少昊帝 《孝德》曰少昊曰清。清者,黄帝之子清阳也,是其子孙名挚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,天下号曰金天氏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,序于行。
颛顼帝 《春秋外传》曰:少昊之衰,九黎乱德,颛顼受之,乃命重黎。苍林昌意之子也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高阳氏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,序于行。
帝喾 《春秋外传》曰:颛顼之所建,帝喾受之。清阳玄嚣之孙也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高辛氏。帝挚继之,不知世数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。周人禘之。
唐帝 《帝系》曰:帝喾四妃,陈丰生帝尧,封于唐。盖高辛氏衰,天下归之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,天下号曰陶唐氏。让天下于虞,使子朱处于丹渊为诸侯。即位七十载。
虞帝 《帝系》曰:颛顼生穷蝉,五世而生瞽叟,瞽叟生帝舜,处虞之妫汭,尧嬗以天下。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天下号曰有虞氏。让天下于禹,使子商均为诸侯。即位五十载。
伯禹 《帝系》曰:颛顼五世而生鲧,鲧生禹,虞舜嬗以天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。天下号曰夏后氏。继世十七王,四百三十二岁。
成汤 《书经·汤誓》:汤伐夏桀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商,后曰殷。
《三统》,上元至伐桀之岁,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岁,岁在大火房五度,故《传》曰:“大火,阏伯之星也,实纪商人。”后为成汤,方即世崩没之时,为天子用事十三年矣。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,故《书序》曰:“成汤既没,太甲元年,使伊尹作《伊训》。”《伊训》篇曰: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,伊尹祀于先王,诞资有牧方明。”言虽有成汤、太丁、外丙之服,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,是朔旦冬至之岁也。后九十五岁,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,亡余分,是为孟统。自伐桀至武王伐纣,六百二十九岁,故《传》曰殷“载祀六百”。
《殷历》曰:当成汤方即世用事十三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终六府首。当周公五年,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,少百七十一岁,不盈六百二十九。又以夏时乙丑为甲子,计其年乃孟统后五章,癸亥朔旦冬至也。以为甲子府首,皆非是。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,六百二十九岁。
《四分》,上元至伐桀十三万二千一百一十三岁,其八十八纪,甲子府首,入伐桀后百二十七岁。
《春秋历》,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,孟统之二会首也。后八岁而武王伐纣。
武王 《书经·牧誓》:武王伐商纣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周室。
《三统》,上元至伐纣之岁,十四万二千一百九岁,岁在鹑火张十三度。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再期,在大祥而伐纣,故《书序》曰:“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纣,作《太誓》。”八百诸侯会。还归二年,乃遂伐纣克殷,以箕子归,十三年也。故《书序》曰:“武王克殷,以箕子归,作《洪范》。《洪范》篇曰:“惟十有三祀,王访于箕子。”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,岁亦在鹑火,故《传》曰:“岁在鹑火,则我有周之分野也。”师初发,以殷十一月戊子,日在析木箕七度,故《传》曰:“日在析木。”是夕也,月在房五度。房为天驷,故《传》曰:“月在天驷。”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,合辰在斗前一度,斗柄也,故《传》曰:“辰在斗柄。”明日壬辰,晨星始见。癸巳武王始发,丙午还师,戊午度于孟津。孟津去周九百里,师行三十里,故三十一日而度。明日己未冬至,晨星与婺女伏,历建星及牵牛,至于婺女天鼋之首,故《传》曰:“星在天鼋。”《周书·武成》篇:“惟一月壬辰,旁死霸,若翌日癸巳,武王乃朝步自周,于征伐纣。”《序》曰:“一月戊午,师度于孟津。”至庚申,二月朔日也。四日癸亥,至牧野,夜陈,甲子昧爽而合矣。故《外传》曰:“王以二月癸亥夜陈。”《武成》篇曰:“粤若来三月,既死霸,粤五日甲子,咸刘商王纣。”是岁也,闰数余十八,正大寒中,在周二月己丑晦。明日闰月庚寅朔。三月二日庚申惊蛰。四月己丑朔死霸。死霸,朔也。生霸,望也。是月甲辰望,乙巳,旁之。故《武成》篇曰:“惟四月既旁生霸,粤六日庚戌,武王燎于周庙。翌日辛亥,祀于天位。粤五日乙卯,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。”文王十五而生武王,受命九年而崩,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。克殷之岁八十六矣,后七岁而崩。故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曰:“文王九十七而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”凡武王即位十一年,周公摄政五年,正月丁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六年戊午,距炀公七十六岁,入孟统二十九章首也。后二岁,得周公七年“复子明辟”之岁。是岁二月乙亥朔,庚寅望,后六日得乙未。故《召诰》曰:“惟二月既望,粤六日乙未。”又其三月甲辰朔,三日丙午。《召诰》曰:“惟三月丙午朏。”古文《月采》篇曰“三日曰朏”。是岁十二月戊辰晦,周公以反政。故《洛诰》篇曰:“戊辰,王在新邑,烝祭岁。命作策,惟周公诞保文、武受命,惟七年。”
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,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。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,十五日甲子哉生霸。故《顾命》曰“惟四月哉生霸,王有疾不豫,甲子,王乃洮沬水”,作《顾命》。翌日乙丑,成王崩。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,三日庚午,故《毕命丰刑》曰:“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,王命作策《丰刑》。”
《春秋》、《殷历》皆以殷,鲁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,故据周公、伯禽以下为纪。鲁公伯禽,推即位四十六年,至康王十六年而薨。故《传》曰“燮父、禽父并事康王”,言晋侯燮、鲁公伯禽俱事康王也。子考公就立,酋。考公,《世家》:即位四年,及炀公熙立。炀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酉,距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炀公即位六十年,子幽公宰立。幽公,《世家》:即位十四年,及微公茀立,氵费。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丙子,距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微公即位五十年,子厉公翟立,擢。厉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七年,及献公具立。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卯,距懿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献公即位五十年,子慎公执立,嚊。慎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年,及武公敖立。武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年,子懿公被立,戏。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午,距惠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懿公即位九年,兄子柏御立。柏御,《世家》:即位十一年,叔父孝公称立。孝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七年,子惠公皇立。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癸酉,距釐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惠公即位四十六年,子隐公息立。
凡伯禽至春秋,三百八十六年。
春秋 隐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一年,及桓公轨立。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岁。
桓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八年,子庄公同立。
庄公,《春秋》:即位三十二年,子愍公启方立。
愍公,《春秋》:即位二年,及釐公申立。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壬子,距成公七十六岁。
是岁距上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七岁,得孟统五十三章首。故《传》曰:“五年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”“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。”童谣云:“丙子之辰,龙尾伏辰,袀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”卜偃曰:“其九月十月之交乎?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冬十二月丙子灭虢。言历者以夏时,故周十二月,夏十月也。是岁,岁在大火。故《传》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,重耳奔狄。董因曰:“君之行,岁在大火。”后十二年,釐之十六岁,岁在寿星。故《传》曰:重耳处狄十二年而行,过卫五鹿,乞食于野人,野人举块而与之。子犯曰:“天赐也,后十二年,必获此土。岁复于寿星,必获诸侯。”后八岁,釐之二十四年也,岁在实沈,秦伯纳之。故《传》曰董因云:“君以辰出,而以参人,必获诸侯。”
《春秋》:釐公即位三十三年,子文公兴立。文公元年,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岁。是岁闰余十三,正小雪,闰当在十一月后,而在三月,故《传》曰“非礼也”。后五年,闰余十,是岁亡闰,而置闰。闰,所以正中朔也。亡闰而置闰,又不告朔,故《经》曰“闰月不告朔”,言亡此月也。《传》曰:“不告朔,非礼也。”
《春秋》:文公即位十八年,子宣公倭立。
宣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八年,子成公黑肱立。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辛卯,距定公七年七十六岁。
《春秋》:成公即位十八年,子襄公午立。襄公二十七年,距辛亥百九岁。九月乙亥朔,是建申之月也。鲁史书:“十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”《传》曰:“冬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,于是辰在申,司历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言时实行以为十一月也,不察其建,不考之于天也。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岁,岁在星纪,故《经》曰:“春无冰。”《传》曰:“岁在星纪,而淫于玄枵。”三十年岁在娵訾。三十一年岁在降娄。是岁距辛亥百一十三年,二月有癸未,上距文公十一年会于承匡之岁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,奇二十日,为日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。故《传》曰:绛县老人曰:“臣生之岁,正月甲子朔,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。其季于今,三之一也。”师旷曰:“郤成子会于承匡之岁也,七十三年矣。”史赵曰:“亥有二首六身,下二如身,则其日数也。”士文伯曰:“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。”
《春秋》:襄公即位三十一年,子昭公稠立。昭公八年,岁在析木,十年,岁在颛顼之虚,玄枵也。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岁,五月有丙子、戊寅、壬午,火始昏见,宋、卫、陈、郑火。二十年春王正月,距辛亥百三十三岁,是辛亥后八章首也。正月己丑朔旦冬至,失闰。故《传》曰:“二月己丑,日南至。”三十二年,岁在星纪,距辛亥百四十五岁,盈一次矣。故《传》曰:“越得岁,吴伐之,必受其咎。”
《春秋》:昭公即位三十二年,及定公宋立。定公七年,正月己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庚午,距元公七十六年。
《春秋》:定公即位十五年,子哀公蒋立。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,非建戌之月也。是月也螽,故《传》曰:“火伏而后蛰者毕,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”《诗》曰:“七月流火。”《春秋》:哀公即位二十七年。自《春秋》尽哀十四年,凡二百四十二年。
六国《春秋》: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,子悼公曼立,宁。悼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七年,子元公嘉立。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己酉,距康公七十六岁。元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一年,子穆公衍立,显。穆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三年,子恭公奋立。恭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二年,子康公毛立。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戊子,距缗公七十六岁。康公,《世家》:即位九年,子景公偃公。景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九年,子平公旅立。平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年,子缗公贾立。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卯,距楚元七十六岁。缗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三年,子顷公仇立。顷公,《表》:十八年,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,秦始灭周。周凡三十六王,八百六十七岁。
秦伯昭王,《本纪》:无天子五年。孝文王,《本纪》:即位一年。元年,楚考烈王灭鲁,顷公为家人,周灭后六国也。庄襄王,《本纪》:即位三年。始皇,《本纪》:即位三十七年。二世,《本纪》:即位三年。凡秦伯五世,四十九岁。
汉高祖皇帝,著《纪》,伐秦继周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。天下号曰“汉”。距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,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,鹑首之六度也。故《汉志》曰:岁在大棣,名曰敦牂,太岁在午。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,楚元三年也。故《殷历》以为丙午,距元朔七十六岁。著《纪》,高帝即位十二年。
惠帝,著《纪》,即位七年。
高后,著《纪》,即位八年。
文帝,前十六年,后七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三年。
景帝,前七年,中六年,后三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武帝建元、元光、元朔各六年。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酉,距初元七十六岁。元狩、元鼎、元封各六年。汉历太初元年,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。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岁在星纪婺女六度,故《汉志》曰:岁名困敦,正月岁星出婺女。太初、天汉、太始、征和各四年,后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五十四年。
昭帝始元、元凤各六年,元平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三年。
宣帝本始、地节、元康、神爵、五凤、甘露各四年,黄龙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五年。
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子,以为纪首。是岁也,十月日食,非合辰之会,不得为纪首。距建武七十六岁。初元、永光、建昭各五年,竟宁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成帝建始、河平、阳朔、鸿嘉、永始、元延各四年,绥和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六年。
哀帝建平四年,元寿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六年。
平帝,著《纪》,即位元始五年,以宣帝玄孙婴为嗣,谓之孺子。孺子,著《纪》,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,王莽居摄,盗袭帝位,窃号曰“新室”。始建国五年,天凤六年,地皇三年,著《纪》,盗位十四年。更始帝,著《纪》,以汉宗室灭王莽,即位二年。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,灭更始帝。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,凡二百三十岁。
光武皇帝,著《纪》,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,改元曰建武,岁在鹑尾之张度。建武三十一年,中元二年,即位三十三年。
译文
曰法:八十一;原始黄钟初九自行相乘,是一龠的数,得到曰法数。
闰法:十九;把它作为一章的年数,把天地的终数加起来,得到闰法数。
统法:一千五百三十九;以闰法数乘H法数,得到统法数。
元法:四千六百一十七;统法数乘以三,元法数。
会数:四十七;天数九乘以三,地数十乘以二,相加得会数。
章月:二百三十五;用五位乘会数,得章月数。
月法:二千三百九十二;推演大衍象,得月法数。
通法:五百九十八;把月法除以四,得通法数。
中法:十四万零五百三十;用章月数乘通法敷,得中法数。
周天: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;用章月数乘月法数,得周天数。
岁中:十二;用三统数乘四时数,得岁中数。
月周:二百五十四;用章月数加上闰法数得月周数。
朔望相会:一百三十五;用三乘以天数二十五,二乘以两地数三十,积相加得朔望相会数。
会月:六千三百四十五;用会数乘朔望相会数,得会月数。
统月:一万九千零三十五;数,得统月数。
元月:五万七千一百零五;数,得元月数。用三乘以会月用三乘以统月
章中:二百二十八;用闰法数乘岁中数,得章中数。
统中: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;用曰法数乘章中数,得统中数。
元中:五万五千四百零四;用三乘以统中数,得元中数。
策余:八千零八十;用十乘元中数,积再减去周天数,得策余数。
周至:五十七;用三乘以闰法,得周至数。
木金之数相乘得十二,这是岁星小周数。用小周数乘《<<<》策数,得一千七百二十八,这是岁星的年数。
见中分数:二万零七百三十六。
积中数:十三;中余:一百五十七。
见中法数:一千五百八十三。是见数。
见闰分数:一万二千零九十六。
积月数:十三;月余:一万五千零七十九。见月法:三万零七十七。见中曰法: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。见月曰法: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之数相乘为八,又用火数乘八得十六和小复数。用小复数乘《干》策数,得三千四百五十六,这是太白星的年数。
见中分: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积中:十九;中余:四百一十三。见中法:二千一百六十一。是复数。见闰分: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。积月:十九;月余:三万二千零三十九。见月法:四万一千零五十九。晨中分: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。积中:十;中余:一千七百一十八。夕中分: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。积中:八;中余:八百五十六。晨闰分:一万三千六百零八。积月:十一;月余:五千一百九十一。夕闰分:一万零五百八十四。积月:八;月余: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。见中El法: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。见月曰法: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。
土木之数相乘再加经纬数是三十,这是镇星的小周数。小周数乘《<<<》策数,为四千三百二十,这是镇星的年数。
见中分:五万一千八百四十。
积中:十二;中余:一千七百四十。五。见中法:四千一百七十五。这是见数。见闰分:三万零二百四十。积月:十二;月余:六万三千三百。见月法: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。见中El法: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见月曰法: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。
火的规律形成很特别,经过二年就过了起点,三十二次超过起点就是六十四年,就有小周。小周数乘《干》策数,那么太阳就是大周,得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年,这是荧惑星的年数。
见中分: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。四。积中:二十五;中余:四千一百六十三。见中法:六干四百六十九。这是见数。见闰分: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。积月:二十六;月余:五万二千九百五十见月法:十二万二干九百一十一。见中曰法: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见月曰法: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。
水的规律形成特别,所以经过一年就到开始,六十四次到开始就有小复。用小复乘《<<<》策数,就是太阴大周,有九千二百一十六年,是辰星的年数。
见中分: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。
积中:三;中余:三万二千四百六十九。见中法:二万九千零四十一。这是复数。见闰分: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。积月:三;月余:五十一万零四百二十三。见月法: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。晨中分:六万二千二百零八。积中:二;中余:四千一百二十六。夕中分: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。积中:一;中余: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。晨闰分: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。积月:二;月余:十…万四千六百八十二。夕闰分: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。积月:一;月余: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
见中曰法:一亿三千四百零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。
见月日法: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零九十九。
把太阴太阳的年数相加再除以二,各为一万一千五百二十。阳气施放,阴气使万物成长。用星行率数减去岁数,所余就是见数。 束九西七乘岁数,九与七相加为法数,得一,是金、水晨夕的年数。
用岁中数乘岁数,就是星见中分数。
星见数,就是见中法数。
用岁闰数乘岁数,就是星见闰分数。
用章岁数乘见数,就是见月法数。
用元法数乘见数,就是见中曰法数。
用统法数乘见数,就是见月曰法数。
木星:早晨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顺行,每天运行十一分二度,经过一百二十一天。开始停止运行,过二十五天后又回来。逆行,每天运行七分一度,经过八十四天。又停留二十四天三分后再回转。又顺行,每天运行十一分二度,经过一百一十一天一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后就伏。共出现三百六十五天一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,除逆行数,定行星为三十度一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。凡出现一年,行一次就后伏。每天运行不满十一分一度。伏三十三天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,行星三度一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。出现一次,就有三百九十八天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零二分,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。是它通常的比率,所以说一天行一千七百二十八分一百四十五分之一度。
金星:早晨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逆行,一天运行二分一度,经过六天。开始停留八天后又回来。开始顺行,一天运行四十六分三十三度,经过四十六天。顺行就快,一天运行一度九十二分十五度,经过一百八十四天就伏。共出现二百四十四天,除逆行数,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。伏,一天运行一度九十二分三十三度有余。伏八十三天,行星一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晨现、伏共三百二十七天,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晚上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顺行,一天运行一度九十二分十五度,一百八十一天一百零七分日四十五。顺行,慢,一天运行四十六分三十三度,四十六天。开始停留,七天一百零七分Et六十二分又回转。逆行,一天行二分一度,六天就伏。共出现二百四十一天,除逆行数,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。伏,逆行,一天就运行八分七度有余。伏十六天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十四度三百零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。一凡晚上出现的伏日数是二百五十七El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。重复一次,是五百八十四天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。行星也是这样,所以说一天运行一度。
土星:早晨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顺行,一天运行十五分一度,经过八十七天开始停留,三十四天后回转。逆行,一天运行八十一分五度,经过一百零一天又开始停留,三十三天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后回转。重新顺行,一天运行十五分一度,八十五天后伏。共出现三百四十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,除逆行数,定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。伏的时候,一天运行不满十五分三度。三十七天一千七百一十七万零一百七十分,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。出现一次,是三百七十七天一千八百零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,行星十二度一千三百二十一万五百分。是它的通常比例,所以说一天运行四千三百二十分一百四十五分之一度。
火星:早晨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顺行,一天运行九十二分五十三度,经过二百七十六天开始停留,十天后回转。逆行,一天运行六十二分十七度,经过六十二天。重新停留十后又回转。重新顺行,一天运行九十二分五十三度,经过二百七十六天后伏:、共出现六百三十四天,除逆行,定行星三百零一度。伏的时候一天运行不满九十二分七十三度,伏一百四十六天一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行星一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零五分。出现一次,是七百八十天一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L百分,共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零五分。是它通常的比例,所以说一天运行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七千三百五十五分之一度。
水星:早晨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逆行,一天运行二度,运行一天。开始停留二天就回转。顺行,一天运行七分六度,运行七天。顺行,快,一天运行三分一度,十八天后伏。共出现二十八天,除逆行数,定行星二十八度。伏时一天运行一度九分七度有余,经过三十七天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,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零一百二十八分。早晨出现、伏共六十五天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,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零一百二十八分。晚上开始出现,去掉一天的一半。顺行,快,一天运行一度三分一度,运行十六天二分H一。顺行,慢,一天运行七分六度,运行七天。停留一天二分H一就回转。逆行,一天运行二度,经过一天后伏。共出现二十六天,除逆行数,定行星二十六度。伏时逆行,一天运行十五分四度有余,经过二十四天,行星六度五千八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二十分。凡晚上出现时伏,经过五十天,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。重复一次出现,需一百一十五天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。行星也是这样,所以说一天运行一度。
推演日月元统:从原始的上元以来,不计所求年,满元法就除去它,剩下不满一统的,就是天统甲子以来的年数。满一统,就除去,所余就是地统甲辰以来的年数。又满一统,就除去,所余就是入统甲申以来年数。各以它的统首的一天作为纪。
推演天正:用章月数乘入统岁数,满章岁得一,命名为积月,不满章岁的命名为闰余。闰余有十二以上,一年就有闰。求地正:加一个积月;求人正:加两个积月。
推演正月朔:用月法乘积月,满Et法就得一,命名为积曰,不满积曰就命名为小余。小余有三十八以上,它的月就是大月。积曰满六十,就除去它,不满六十就命名为大余。计算是从统的第一天开始,计算所除去的,就是朔日。求它的第二个月:就加上大余二十九,小余四十三。小余满El法得一,并入大余,大余满六十就同前面方法一样除去。求弦:就加上大余七,小余三十一。求望:把弦乘以二。
推演闰余的所在:就以十二乘闰余,加上七得一。满章中,计算所得的,从冬至起,算外,就是中气到终点闰满。中气在朔如果是两天,那么前一个月就闰。
推演冬至:用策余乘入统岁数,满统法得一,命名为大余,不满统法就命名为小余。除数与前面一样,就是所求的冬至曰。
求八节:就把大余四十五,小余一千零一十相加。求二十四时气:就用三乘以小余,加上大余十五,小余一千零一十。
推算中部二十四气:都以元作为法数。
推算五行:其中四行各有七十三天,是统法分之七十七。中央各十八天,是统法分之四百零四。冬至后,中央二十七天六百零六分。
推算所有早晨所在星:用积Et乘以统法,别十九乘小余再加上积日。满周天,就除去它;不满周天,就让满统法得一度。计算从牵牛开始,计算除去的,就是整个早晨所入的星度。
推算日夜半所在星:用章岁乘月小余,再减合晨度。小余不足,就破全度。
推算月夜半所在星:用月周乘月小余,满统法得一度,再减去合晨度。
推算各加时:用十二乘小余为实数,各满分母为法数,数从子开始,计算除去的,就是所加辰。
推算月食:用二十三乘会余岁积月,满一百三十五,除去它。不满一百三十五的,就DH-7-十三得一月,满一百三十五,计算所得的,从正开始,计算除去的,就是食月。加时,在望日冲辰。
推算五星现复:用原始上元以来以及所有所求年来乘大统现复数,满岁数得一,就是定现复数。不满岁的就叫现复余。现复余满了它的现复数,一以上的就出现在前一年,一倍以上,又出现在更前一年,不满岁的,就出现在今年。
推算星所出现的中次:用现中分乘定现复数,满现中法得一,就是积中。不满现中法的,就叫中余。用元中除积中,所余的就是中元余。用章中除中元余,余数就入章中数。用十二除章中数,余数就是星现中次。中数从冬至起,次数从星纪起,算外,就是星所现中次。
推算星现月:用闰分乘定现复数,用章岁乘中余,把两个积相加,满现月法得一,加上积中,就是积月。不满现月法就叫月余。用元月除积月余,叫月元余。用章月除月元余,就并入章月数了。用十二除章月数,到有闰的年份,除十三后并入章。三年一闰,六年两闰,九年有三闰,十一年有四闰,十四年有五闰,十七年有六闰,十九年有七闰。不满现月法的就从天正开始计算起,算外,就是星所现月。推算至曰:用中法乘中元余,满元法得一,叫做积曰,不满元法就叫小余。小余满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,中大。按照规则数除积Et,算外,就是冬至。
推算朔日:用月法乘月元余,满曰法得一,叫做积曰,余名叫做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月大。按照规则数除积曰,算外,就是星现月朔日。
推算入中次日度数:用中法乘中余,用现中法乘它的小余,把两个积相加,满现中曰法得一,就是入中曰入次度数。中用至曰数,次用次初数,算外,就是星所现及El所在的度数。求夕,在El后十五度。
推算入月曰数:用月法乘月余,用现月法乘它的小余,把它们的积相加,满现月曰法得一,就是入月曰数。加上大余,按规则数除,就是现曰。
推算后现中:把积中加进中元余,把后中余加进中余,满其法得一,加上中元余,按规则除数,就是后现中。
推算后现月:把积月加进月元余,把后月余加进月余,满其法得一,加上月元余,按规则除数,就是后现月。
推算至曰以及入中次度数:与前面方法一样。
推算朔日以及入月数:与前面方法一样。
推算晨现加夕:夕现加晨,都与前面方法一样。
推算五步:用开始出现以来曰数,到所求日,各用它所运行度数来乘它们。其中的星如果日中有分的,那么就用分子乘全作为除数,分母作为被除数。其中两星有分的,分母分度数乘
全,分子也一样,使它相乘为除数,分母相乘为被除数,被除数与除数一样就得一,叫做积度。从星初现所在宿度开始计算,算外,就是星所在宿度。推算岁所在:从上元以来,不计所求年,涌岁数,就除去它,不满岁数,就用一百四十五乘它,以一百四十四作为除数,与除数相等就得一,叫积次,不满岁数的叫次余。积次满十二,除去它,不满十二的就叫定次。从星纪起开始计数,计算完后以外的,就是所在次。想要知道太岁,就用六十除积次,所余的就是不满十二的,从丙子起计数,计算完后以外的,就是太岁日。 岁星盈亏。传说: “岁星失去了它的位次,错行到明年的位次上,损害了轸星,周、楚都要受到灾害。”五星的盈亏不是过错。错过了一年的位置灾祸就大,错过了一个晚上灾祸就小,不错过就没有灾祸。这是位置的标准。六物是指岁、时、曰、月、星、辰。辰是曰月交会时斗柄所指。
星纪,首先在斗十二度,大雪。再在牵牛初度,冬至。在夏朝时为十一月,在商朝为十二月,在周朝时为正月。最后在婺女七度。
玄枵,开始于婺女八度,小寒。中间到危初度,大寒。在夏朝为十二月,商朝为正月,周朝为二月。结束于危十五度。
诹訾,开始于危十六度,立春。中间到营室十四度,惊蛰。 现在叫雨水,在夏朝时是正月,在商朝是二月,在周朝时是三月。结束于奎四度。
降娄,开始于奎五度,雨水。 现在叫惊蛰。中间到娄四度,春分。在夏朝时是二月,在商朝时是三月,在周朝时是四月。结束于胃六度。
大梁,开始于胃七度,谷雨。 现在叫清明。中间到昴八度,清明。现在叫谷雨。在夏朝时是三月,在商朝是四月,在周朝是五月。结束于毕十一度。
实沈,开始于毕十二度,立夏。中间到井初度,小满。 在夏朝是四月,商朝是五月,周朝是六月。结束于井十五度。
鹑首,开始于井十六度,芒种。中间到井三十一度,夏至。 在夏朝是五月,在商朝是六月,在周朝是七月。结束于柳八度。
鹑火,开始于柳九度,小暑。中间到张三度,大暑。
在夏朝是六月,在商朝是七月,在周朝是八月。结束于张十七度。
鹑尾,开始于张十八度,立秋。中间到翼十五度,处暑。
在夏朝是七月,在商朝是八月,在周朝是九月。结束于轸十一度。
寿星,开始于轸十二度,白露。中间到角十度,秋分。
在夏朝是八月,商朝是九月,周朝是十月。结束于氐四度。
大火,开始于氏五度,寒露。中间到房五度,霜降。
在夏朝是九月,商朝是十月,周朝是十一月。结束于尾九度。
析木,开始于尾十度,立冬。中间到箕七度,小雪。
在夏朝是十月,商朝是十一月,周朝是十二月。结束于斗十一度。房五虚十心五尾十八 箕十一危十七 营室十六 壁九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
九章岁是一百七十一年,出现九道小终。九终一千五百三十九年后大终。三终就与元终。在牵牛之前四度五分之间进退。有九次交会。阳以九为终结,所以曰有九道。阴兼有阳九和曰九道而成,所以月有十九道。阳的意思是成功,所以九次交会就结束。四次环绕而成比较容易,所以四年中余下一,四章就有朔余一,作为篇首,八十一章就完成了一统。
一,甲子元首。 汉朝太初元年。十,辛酉。 十九,己未。 二十八,丁巳。 三十七,乙卯。四十六,壬子。 五十五,庚戌。 六十四,戊申。 七十三,丙午,中。
甲辰二统。 辛丑。 己亥。 丁酉。 乙未。 壬辰。 庚寅。 戊子。 丙戌,季。 甲申三统。 辛巳。 己卯。 丁丑。文王四十二年: 乙亥。进玉二十六年。 壬申。 庚午。 戊辰。 丙寅,孟。愍王二卜二年。
二,癸卯。 十一,辛丑。 二十,己亥。 二十九,丁酉。 三十八,甲午。 四十七,壬辰。 五十六,庚寅。 六十五,戊子。 七十四,乙酉,中。 癸未。 辛巳。 己卯。 丁丑。 甲戌。壬申。 庚午。 戊辰。 乙丑,季。
癸亥。 辛酉。 己未。 丁巳。周公石年: 甲寅。 壬子。 庚戌。 戊申元四年。 乙巳,孟。
三,癸未。 十二,辛巳。 二十一,己卯。 三十,丙子。 三十九,甲戌。 四十八,壬申。 五十七,庚子。 六十六,丁卯。七十五,乙丑,中。癸亥。 辛酉。 己未。 丙辰。 甲寅。壬子。 庚戌。 丁未。 乙巳,季。
癸卯。 辛丑。 己亥。 丙申。 甲午。 壬辰。 庚寅。 成王十二年。 丁亥。 乙酉,孟。
四,癸亥。初元二年。 十三,辛酉。 二十二,戊午。 三十一,丙辰。 四十,甲寅。四十九,壬子。 五十八,己酉。 六十七,丁未。 七十六,乙巳,中。 癸卯。 辛丑。 戊戌。 丙申。 甲午。壬辰。 己丑。 丁亥。 乙酉,季。 癸未。 辛巳。 戊寅。 丙子。 甲戌。 壬申。基王三十八年。 己巳。 丁卯。 乙
丑,孟。
五,癸卯。河平元年。 十四,庚子。 二十三,戊戌。三十二,丙申。 四十一,甲午。 五十,辛卯。 五十九,己丑。 六十八,丁亥。 七十七,乙酉,中。 癸未。 庚辰。 戊寅。 丙子。 甲戌。 辛未。 己巳。 丁卯。 乙丑,季。商朝太里元年。
癸亥。 庚申。 戊午。 丙辰。 甲寅。献王十五年。 辛亥。 己酉。 丁未。 乙巳,孟。楚元三年。
六,壬午。 十五,庚辰。 二十四,戊寅。 三十三,丙子。 四十二,癸酉。 五十一,辛未。 六十,己巳。 六十九,丁卯。七十八,甲子,中。 壬戌。 庚申。 戊午。 丙辰。 癸丑。辛亥。 己酉。 丁未。 甲辰,季。 壬寅。 庚子。 戊戌。 丙申。炀公二十四年。 癸巳。 辛卯。 己丑。 丁亥。虚王四年。 甲申,孟。
七,壬戌。始建国三年。 十六,庚申。二十五,戊午。 三十四,乙卯。 四十三,癸丑。 五十二,辛亥。 六十一,己酉。 七十,丙午。 七十九,甲辰,中。壬寅。 庚子。 戊戌。 乙未。 癸巳。辛卯。 己丑。 丙戌。 甲申,季。 壬午。 庚辰。 戊寅。 乙亥。 癸酉。 辛未。 己巳。定公七年。 丙寅。 甲子,孟。
八,壬寅。 十七,庚子。 二十六,丁酉。 三十五,乙未。 四十四,癸巳。 五十三,辛卯。 六卜二,戊子。 七十一,丙戌。 八十,甲申,中。壬午。 庚辰。 丁丑。 乙亥。 癸酉。辛未。 戊辰。 丙寅。 甲子,季。
壬戌。 庚申。 丁巳。 乙卯。 癸丑。 辛亥。僖公五年。 戊申。 丙午。 甲辰,孟。
九,壬午。 十八,己卯。 二十七,丁丑。 三十六,乙亥。 四十五,癸酉。 五十四,庚午。 六十三,戊辰。 七十二,丙寅。 八十一,甲子,中。 壬戌。 己未。 丁巳。 乙卯。 癸丑。庚戌。 戊申。 丙午。 甲辰,季。
壬寅。 己亥。 丁酉。 乙未。 癸巳。 懿公九年。 庚寅。 戊子。 丙戌。 甲申,孟。翅六年。
推算章首朔旦冬至的日子:用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按规则数除,各自从自己统首开始。求它后章,应加上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各自完成自己的八十一章。
推算篇首,大余仍是三十九,小余加上一。求周至,加上大余五十九,小余二十一。
《春秋》昭公十七年记载“郯子来朝见”,传说昭子问少吴氏乌名是什么缘故,少吴氏回答道:“乌名来自我的祖先,我知道这件事。以前,黄帝部落以云记事,所以百宫师长都以云为名号;炎帝部落以火记事,所以百官师长都以火为名号;共工部落以水记事,所以百官师长都以水为名号;太吴部落以龙记事,所以百官师长都以龙作为名号。我的高祖少吴挚刚建国时,凤鸟正好飞来,所以就以鸟记事,百官师长都以鸟为名号。”是说郯子根据少吴从黄帝那裹接受帝位,黄帝从炎帝那裹接受帝位,炎帝从共工那裹接受帝位,共工从太吴那裹接受帝位,所以先说黄帝,往前一直到太吴。在《易》中考察,就可以知道炮牺、神农、黄帝相互继承的时代了。
《易》上说: “炮牺氏统治天下。”意思是炮牺继承天命而称王,作为百王的首领,第一个四季中的旺气开始于木,所以称为帝太吴。他制作网来打猎捕鱼,选取供祭祀用的纯色全体牲畜,所以天下都称他为炮牺氏。 《祭典》说:“共工氏称霸九州。”是说即使有水德,在火木之间,不是他的位置。凭藉谋略和刑杀而强大,所以说是称霸而不是称王。秦以水德,处在周朝、汉朝木火之间。周人变更了他们行动的次序,所以《易》上不作记载。
炎帝,《易》上说:“炮牺氏去世后,神农氏开始兴起。”是说共工称霸后而不称王,即使有水德,也不是他的位置。以火继承木,所以是炎帝。教百姓耕作,所以天下称为神农氏。
黄帝,《易》上说:“神农氏去世后,黄帝氏兴起。”火生土,所以是上德。他与炎帝的后代在阪泉开战,于是统治了天下。开始无为而治,有轩车和冕服,所以天下称为轩辕氏。
少吴帝,《考德》上说少昊叫清。清,是黄帝的儿子清阳,这是他的子孙中名叫挚的登上了帝位。土生金,所以是金德,天下称为金天氏。周代变更了他的乐,所以《易》上没有记载,衹记在行动中了。
颛顼帝,《春秋外传》说,少吴衰老后,九黎背离德行,颛顼就接受了帝位,于是就任命重和黎。他们是苍林昌意的儿子。金生水,所以是水德。天下称为高阳氏。周代变更了他的乐,所以《易》上不作记载,衹记在行动中。
帝学,《春秋外传》说,颛项所建立的,帝誉都接受了。帝